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消息,“镇江市副市长党组成员、副市长李卫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据悉,李在涟水县主政期间非常霸道,与班子成员中另一位主要领导关系很僵,按照议事规则,有的会议是行政首长主持召开的,但县局级机关以及下面乡镇的“一把手”们都不敢来。(《凤凰网》,3月18日)
在腐败官员的“事迹”中,有不少关于“一把手”盛气凌人、飞扬跋扈、刚愎自用、为所欲为的情节。县委书记与县长明争暗斗,底下的局长们、乡镇书记乡镇长们为形势所迫,不得不选边站队。县长主持召开的会议,底下的头头脑脑纷纷“告病”、“不敢来”,大约是怕到场后会被当成“县长的人”而遭到县委书记的打压。
其实,在有些地方和单位,“一把手”在单位“霸气”十足,大权小权“一把抓”,选人用人“一朝臣”,决定问题“一言堂”,听到批评“一瞪眼”,总认为自己是单位的“老大”,什么事情都得由自己说了算,如果有人说“不”字,就给“小鞋穿”。“一把手”“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想不霸道都难。
熟悉地方和部门权力运作的都知道,“一把手”负责全面工作,在各种决策中一言九鼎。很多时候,即使人事、财务等重要部门有副职分管,那也只是“协助”罢了,在干部提名、项目决策中,“一把手”仍有最大的发言权。监督体系不完善,决策程序不改,分管副手其实起不到分权作用,也制衡不了“一把手”专断。
落马的“一把手”多是霸道的,这一独特现象提示我们,必须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适当分解“一把手”的权力和责任,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运行闭环系统,把权力真正关进笼子里。
(文/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