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原镇长陈江,因利用职务之便,在征地工作中两次收受贿赂共计1102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身陷囹圄后,陈江说:“从做生意到去当官,是我的人生中作出的一个错误决定。”他还说,从管理和工作理念来说,自己错就错在“把官职当作生意来经营。”(2014年3月17日《法制日报》)
买官卖官,在我国封建社会历史悠久。自秦至清,皆有买官卖官之现象存在。大大小小的官职,被当做商品,贴上了价码,公然拍卖。一些官员靠卖官肥了自己的腰包,一些财大气粗之人靠着自己口袋中的钱,换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官爵。然后,他们就横征暴敛。所以说,封建社会的买官卖官,不仅滋生腐败,而且最终受苦的还是广大老百姓。
当前,买官卖官现象虽不是官场的主流,但是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这种现象,源于两种原因。一是官员的价值取向有问题。做官不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不能将手中的权力、官职作为谋取非法收益的工具。官场不是生意场,官职岂能成为商品交换的对象。二是某些人没有认识到,什么样的人有资格当官。官员也是一种职业,要强调的是人岗匹配度,而不是人才匹配度。如果是钱多就可以当官,那么,要公务员考试还有何用,直接让有钱的人当官就是了,岂不更简单,还省去了公务员招聘的成本问题。
这种买官卖官的现象,破坏了公平竞争的人才录用机制,扰乱了官场的良好生态,损害了党员干部队伍在群众心目中的光辉形象,对此,必须严厉予以打击。首先,要加强对于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解决他们的思想认识问题。要让他们认识到,社会主义不容买官卖官,而且买官卖官害人害己。其次,对于买官和卖官者都要予以严肃处理。没有生产,就没有供给;没有需求,就没有市场。只有对于买官和卖官者双管齐下,才能从供给和市场两端来抑制买官卖官行为。再次,要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对于群众举报要认真对待,迅速处理。
(文/诸葛赤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