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立案7839件,2013年立案9938件,立案数连续两年持续提升。这组数据折射出近年来,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既严肃查处大要案件,又积极推进基层办案,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道路上走出了四川特色。(3月17日 新华网)
近年来四川坚持特色反腐倡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反腐倡廉不断取得新成效。但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员众多、影响恶劣;腐败行为更加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揭露和查处难度加大;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严重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问题仍然突出,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盛行。尤其是有些地方在对待腐败现象和惩治腐败分子问题上,存在着严格不到、严肃不足、严厉不够的情况,惩治力度不够,对贪腐官员震慑度有限,使一些党员干部仍抱有侥幸心理“前腐后继”,甚至纵容或助推了一些腐败分子的狂妄和违法乱纪行为,不但不利于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而且人民群众也很有意见、反映强烈。
这些情况表明,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形势决定任务,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的要求。笔者以为,反腐败工作体现在多个方面,教育、管理、监督等都是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方面,但都有一个相对的过程,而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往往是最后对腐败分子的惩治结果。因此,只有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及时严厉惩治腐败分子,才能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也只有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了,才能在普通党员和群众中有说服力,才能提高社会效果。当前,最重要的是要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查处重点,着力查处一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影响面大的腐败案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以赢得群众的支持,鼓舞群众的信心,使广大群众从中感受到中央反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文/王思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