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方式方法的丰富,体现出中央力行制度创新的反腐思维。组织制度的不断创新,专项巡视的灵活开展,正在高悬起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反腐不停步,中央第三轮巡视日前启动。人们注意到,与前两轮巡视不同的是,此轮在对北京、天津等进行常规巡视之外,还首次对科技部、复旦大学和中粮集团三家单位进行“专项巡视”。(3月18日 人民网)
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纪委再一次将巡视提升到了一定的高度,而“巡视制度”也越来越多地进入了公众的视野。据统计,去年以来,“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长一次一授权”等新举措不断推出,使得中央巡视组发现的有价值线索比过去增加了5倍。这样的改变,增加的不单单是一个数据,而是中国在反腐的态度上,有了一种改变。
想必此次吸引眼球的不仅仅是一个“专项巡视”,更多的是这样的巡视所产生的连锁反应,第一,它让我们的干部明白了反腐不是过场。其实,当下的巡视制度已经于最开始的2002年设立时进行了较大的变化,这其中主要体现在制度的灵活性上,也体现在我们开展的形式上。
十年前的巡视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而十年后的今天,随着时代的发展,这样的巡视自然不能满足我们的需求,也就需要的是我们的每一位干部提升自己的能力,让我们在腐败的诱惑下保持的不仅仅是一份定力,更多的应该是学会的不敢、不愿、不想,这才是更高的境界,也才是我们需要达到的一种境地。
让我们的干部明白了反腐更是趋势。从第一次的开始,获得唏嘘一片再到现在的人人参与,这样的成绩来自的就是我们不变的劲头。从授权的约定再到逐层的深入,我们的中纪委在巡视上可以说是花费了足够的精力,也让我们的干部更加明白的是反腐的层层递进,让每一位学会的是远离,是恐惧,更是不削。
对待反腐,我们都知道这是一个“硬骨头”,需要的是我们及时洞察现实问题、针对薄弱环节,不断创造新的反腐机制,才能有效查处各种腐败现象,让制度焕发活力生机。专项巡视打破了“5年内巡视一遍”的“规律”,增强了“瞪大眼睛发现问题”的制度敏感;对重大腐败案件执行“一案双查”,加大了“不放过蛛丝马迹”的查处力度。
反腐的创新是没有劲头的一件事,需要的是我们的建立常态化机制,让我们的腐败没有缝,也让我们的制度没有缺陷。
作者:郭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