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珂:健全反腐倡廉机制需重视“群众环节”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日在中外记者会上谈及反腐败问题时表示,今年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而且要加快推进“权力清单”公布,界定权力的边界,防止滥用权力。(中国新闻网3月13日)

李总理说,对于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我们实行的是“零容忍”,体现出党和政府反对腐败的意志和决心。2013年,一大批刘志军、李春城之流大贪分子纷纷落马,可以预期,2014年中央将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党员干部队伍将进一步得到净化。

反腐倡廉关乎广大党员群众切实利益,这项工作需要党和政府、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可以采用在部门行业可成立党风廉政监督协会,聘请党员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以及聘请外单位具有政策性、敢碰硬、不怕得罪人的义务监督员等方式,让群众对本行业及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与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

要实现群众监督公开化目的出发,实行政务公开,完善举报机制,为群众实施监督提供便利,要着重将案件查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查自纠、纠风专项治理等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向群众通报,使于群众参与监督。甚至可以设立“监督”专项奖劢基金,对那些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并作出积极贡献的监督组织和个人,在授予荣誉称号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劢,以形成良好的监督氛围,促进群众的监督工作的开展。

另外,要重点健全人民群众监督保护机制。人民最怕的是打击报复,当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因此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民不与官斗”的消极思想。因此,保护人民群众监督权益,保护人民群众监督的人身安全,是做好群众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

(文/海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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