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在网络贴吧中的一句问话与三个回复。记者无从知道这是哪家公司、何种审批;可有一点却很清楚,这位处长确实了不得,“省厅”批不批,就攥在他手里。两会内外,网上网下,不只一人感慨:要想经营好企业,首先要“经营”好部门;“经营”好部门,必先“经营”好处长。不少人把这种“经营”归纳为“处长经济”“科长经济”现象。(摘自新浪网)
“处长经济”发生在政府内部,是政府机构内部才有的现象。“处长经济”现象折射的正是部分单位长期的权力失范、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失灵。这种权力的失范、制约的失灵,必然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和腐败。
近年来,“处长经济”、“处长腐败”成为少数国家部委或者省属厅局级机关一种特有的腐败现象,其危害性不容低估。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处长沙志刚收受贿赂800万元,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刘作琪,因受贿290万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预算处处长刘林祥挪用公款3.96亿元,刷新了“小官大腐”新纪录。
“处长经济”并非处长自己有多大的能耐,根源还是手中把持的权力用于寻租变现,从而形成超越职级的“怪胎”。而要打破“处长经济”,遏制小官大贪,也该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
大方面,目前我国已推行行政审批改革制度,改革正是要铲掉“处长经济”的生长土壤。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已分批取消和下放了416项行政审批等事项,通过改革,能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备案能行的就不必报批,集中在部委、省厅的审批权少了很多。土壤这个大环境的变化,让“处长经济”这个细菌无处寄存。
小方面,我党更应强化阳光政府建设。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只要让处长们把手中的权力拿出来公开晒一晒,让办事人对经办人员的办事效率不记名评一评,必然切断处长们将权力变现的暗道。
权力是一种公共品,而“处长经济”“处长腐败”的本质在于权力商品化、私人化。根治“处长腐败”需要标本兼治,解决“处长经济”问题,不仅要管好每一个“处长”,更要严控并切切实实地管好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过程。
(文:孙红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