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耀武:应理性对待“官员读博”现象

据《北京青年报》3月11日报道,对于北京青年报记者的“你对官员读博怎么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全国政协委员孟学农说:“有些人读什么博士?图虚名,招实祸。真想建议中组部把这些博士招来考一下。好几个贪官都是博士。我抨击不学无术、注水的博士。”

《京华时报》2013年3月22日报道,87名省部级官员中,拥有博士学位的占22%,其中25名部委负责人中,博士学位拥有者共有9名。另据财新网2013年2月5日的报道,在243名省级政府副职中,除了西藏自治区没有“博士副职”,其他30个省份共有81位“博士副职”,其中最多的是天津(8名副市长中有7位“博士”),其次是河南(8名副省长中有6位“博士”)。

为什么“中国最大的博士群体并不在高校,而是在官场。”?难道高学历真的是塑造个人形象的光鲜外衣,是晋升的重要跳板,是把自己“武装”成为“知识型”、“专家型”干部的重要硬件?对孟学农批评的“官员读博”现象,我们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都应理性思考,要从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学历监管等方面作出更深、更广的改革创新和实践。

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用人观。正如高考成为学校教育的指挥棒一样,一旦学历成为晋升选任的必要条件,那些不具备资格的领导干部为晋升处心积虑、投机取巧“谋”学历也就成了必然现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职称、资历、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旗)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防止在年龄和学历上搞“一刀切”。因此,要想选好人、不埋没人才,就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用人观,科学公平地对待学历和能力,坚持重学历而不唯学历,综合衡量干部的实际能力和业绩贡献,形成选好人、用好人的良好氛围,不为投机取巧者留下可乘之机。

要改进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有德有才是正品,有德无才是次品,无德无才是废品,有才无德是危险品。”因此,在考核中,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加强对干部“德”的考察了解,把领导干部政治信念、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修养和道德品格具体化,使之看得见、摸得着。要坚持将评价领导干部的权力更多地交给最有发言权的广大人民群众,让社会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促使领导干部着眼于长远发展、着眼于为民造福;在选拔上,上级或组织部门对干部进行综合评价应更多转向促进发展、关注民生的“赛场”,实现由“相马”向“赛马”转变。要形成一套既注重学历,又重视实干成绩、工作能力的选拔任用机制,创造空间让想干事的有机会、会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努力使干部学历与能力体现出正相关的增长态势,解决部分干部“只求学历不求能力”的问题。

要建立完善学历监管制约机制。干部学历不仅关乎自身诚信形象,更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必须加强对干部学历特别是在职学历的监管。要严格在职进修监管。实行在职进修备案制度、跟踪监管制度、学习学历公开制度等,及时掌握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在职学习情况,对按规定参加在职学习的同志实行跟踪管理。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与学习院校的经常性沟通联系,要求参学人员定期汇报学习情况,同时向社会公开在职人员进修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控制和规范领导干部公费获取高学历行为。要加强院校招生管理。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严格规范高等教育机构在职教育特别是在职研究生招生管理,规范教学、考试和学位授予,努力避免官员以权力谋学位、教授以学历谋资源的“权学交易”行为。要严肃查处假学历,让那些有学历问题的领导干部曝光露丑,使其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文/侯耀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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