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作者:曹阳

3月11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在驻地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出席会议,亲切看望四川代表,与代表们一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四川在线2014-3-11)

王东明在发言中说,我完全赞成两高工作报告。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对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担当精神,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抓教育引导、抓惩治查办、抓制度建设,赢得了人民群众衷心拥护。我们要紧密结合四川实际,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王东明还就加大诉访分离改革力度和有效预防遏制职务犯罪等提出建议。

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克服不良作风不可能一蹴而就,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只有一抓到底、坚持不懈,才能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作风建设重在长期养成,防止反弹。发扬钉钉子精神,以严格的标准、措施和纪律,不解决问题不撒手。坚持从小事抓起、从具体问题改起,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形成经常抓、长期抓作风建设的工作机制。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地各部门积极跟进,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落实八项规定的措施、规定、办法或细则,并在实践中贯彻执行。新的风气吹进各个角落,新的变化开始见诸细微之处。公款消费受到一定的抑制,遏制铺张浪费取得了明显效果。而对于那些敢于违反八项禁令的,严惩不贷。作风建设绝非朝夕之功,需要下定决心持之以恒抓下去。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彰显了中央要从制度建设着手,遏制、根治腐败的决心。

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要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倡俭治奢,推动政风变化,腾出更多资金改善民生。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重规则、重机制,使监管更有效率、更加公平。

要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腐必反、有贪必惩。要对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零容忍、出重拳,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要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多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谋利益,树立政府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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