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9日指出,过去一年,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求各级执法、司法机关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大依法惩治腐败力度,加强执法和司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新京报》,3月9日)

权力的运行是动态的,要保证权力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正常运行,有效防止权力的蜕变和滥用,就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包括对权力的授予、行使和运行结果等环节的监督。

要着重抓住那些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防范权力行为的非正常干预。

有的领导干部不愿接受监督,甚至一听到“监督”就有一种本能的反感,这是十分错误的,是封建特权思想影响的突出反映。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要视监督为帮助、支持和关爱,主动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每个党员领导干部既是被监督者,同时又是监督者。作为被监督者,应该自觉接受监督;作为监督者,对其他党员干部包括领导干部的行为都有权利、有义务进行监督。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既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又是及时发现和调查处理已经发生的腐败问题的重要手段。只有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体系,才能真正做到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文/刘文)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