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追逃”将反腐工作推上新的“快车道”

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监察部部长黄树贤9日在北京表示,中国将进一步加大国际追逃力度,决不能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新京报》,3月9日)

贪官外逃前往往占据党政国企等单位的核心职位,手中拥有较大的“权利”,流转着数额不菲的资金,在长期的钱权之间,权力观、地位观、价值观逐渐扭曲,经不起物质诱惑,囤积了大量的不义之财,同时又畏惧国内法制权威,害怕“东窗事发”,于是干脆“一走了之”。

20年来中国出逃官员最高级别至省部级,案件多发区集中在与经济相关的政府部门、国企和金融机构。出逃官员,尤其是高官的最终落脚点多为发达国家,出逃前多有筹划,部分官员已经“裸官”,出逃前妻儿甚至亲戚都已定居国外。与此同时,追逃网络逐步铺开,贪官外逃越来越难。

在外逃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潜逃国外时往往导致大量涉案赃款向国外转移。如何才能有效及时地追回流向境外的赃款,尽可能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年来,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国内法与国际追赃制度的衔接,为境外追逃追赃工作搭建有效平台。

“国际追逃”势必将反腐工作推上新的“快车道”。尽管各地区各部门付出了不懈努力,但追逃防逃工作仍然面临严峻的挑战。各地区各部门唯有应对新形势提高追逃防逃能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才能向人民群众交上满意的答卷。“国际追逃”锁住贪官外逃之路,净化的是官场正气,提升的是政府形象。也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源上消除贪官外逃行为。

(文/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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