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哲:建立长效机制铸造“反腐之盾”

十八大后掀起的反腐风暴里,22名省部级以上高官落马。梳理发现,22名落马高官都曾在同一个省份或系统工作过10年以上。平均同地工作时长更高达31年。其中,同地工作10~20年的3人,21~30年的6人,31~40年的7人。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等6人更是在同一省份任职了40年以上。其中,付晓光在黑龙江工作了45年,时间最长。(3月5日人民网)

这种态势,一方面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以及“苍蝇老虎一起打”的指示精神。另一方面,不反腐就会亡党亡国的论断和对制度性反腐的规划,已经是一个基本共识。其中对违法违纪高级干部的追究,具有更大的震慑和示范效应。习近平曾指出,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这“决不是一句空话”。

笔者认为,由于在同一地域或系统工作时间长,难免形成盘根错节的人脉关系网络。这样的关系网络在贪腐官员处经常演变成为利益网。这些官员与官员之间,官员与富商形成利益共同体,相互输送利益,容易成为政商同盟。反腐败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想解决这个“疑难杂症”,不能仅是“反腐开局”,不能仅是形成一个新的“反腐高潮”,不能仅是“反腐提速”。更重要的是一个持之以恒的反腐机制,我们不能将反腐做成“虎头蛇尾”的形象工程。要做成给与人民希望的国家机制。让人民真正的看到十八大后中共高层持续反腐倡廉的决心和毅力。

文/王思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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