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3日晚上发布消息,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标泉坠楼,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已初步排除外力致其坠楼的可能,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3月4日人民网)
警方初步排除黄标泉的坠楼系外力所致,换言之,黄标泉的坠楼极可能不是他杀,而是自杀行为。
官员自杀,家人和单位往往解释与其患有抑郁症有关,而公众往往怀疑官员自杀是由于存在严重腐败问题。对贪腐官员的自杀现象,许多人拍手称快,但官员自杀对反腐而言并非是好事。
官员自杀现象与反腐存在关联性。一个人所处的社会环境状况和他的心理状态,决定着其是否发生自杀行为。当前,中央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反腐节奏空前加快,反腐力度空前加大,这种社会环境必然对贪官污吏形成强烈震慑,使他们产生巨大心理压力。他们成天生活在诚惶诚恐,战战兢兢、朝不保夕之中,一些人必然感到痛苦万状、度日如年、生不如死,有的甚至痛不欲生、悲观厌世,产生自杀企图或者自杀行为。
贪腐官员自杀不利于腐败问题的彻底查清。从办案的角度讲,由于官员的自杀,他的贪腐犯罪行为可能无从知晓和无法定案,他贪腐来的钱财,可能因此就保住了,可以供其家人或其他人员消耗挥霍。贪腐官员的自杀,意味着某些线索的中断,死无对证,有关问题深查下去的难度陡然加大。有的贪腐官员以自身的死亡和牺牲,保护了其他的腐败分子,甚至是更重要的腐败官员。
贪腐官员应接受法纪裁决而非自裁。对贪官污吏违法违纪的情况,有关部门应认真调查核实,全面准确地弄清情况,依法依纪进行裁决。通过法纪裁决,使违法违纪人员受到相应惩处,以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法纪的威严。对贪官污吏自身来讲,应坦白老实,认罪悔过悔罪,从而获得真正的思想解脱,而不能以自杀作为人生的解脱。通过法纪裁决,让人们了解其腐败的程度、原因,引以为戒,起到警示作用,并对暴露出的制度漏洞作出修补。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官员自杀。自杀更多地认为是由于心理疾病,不合理的认知造成的,应在公职人员中广泛开展心理学教育,纠正不合理认知,减轻自杀意念。注重通过灌输传统思想文化纠正错误认识。儒家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佛家认为自杀与杀人一样都是极大的罪恶。这些传统思想文化能在一起程度上发挥作用。同时,对于双规和羁押人员,应加强心理干预和安保措施,防止自杀行为的发生。
当前,官员自杀现象时有发生,对此不能顺其自然,而应认真对待,加强研究,拿出实在管用的预防官员自杀的措施办法来。
作者: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