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阵雨:不反“特权”,焉能彻底“反腐”

全国两会已开幕,“反腐倡廉”高居多个门户网站前瞻热点调查前列,也成为陆续抵京的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一年来,高官密集落马,“小微”制度向特权开刀,中国反腐赢得群众的空前支持和期待。一些代表委员表示,反腐成败关系人心向背,希望反腐成果能由标及本,构建坚固的权力法律制度牢笼。(3月3日清风扬帆网)

所谓特权,一般是指不受法律制度约束的权力。新中国成立以来,尽管党和政府一贯反对特权,但由于旧社会习惯势力和思想的影响,社会主义制度尚不健全和完善,所以一部分领导干部仍然存在“想”特殊的心理,并积极创造“能”特殊的条件,千方百计地把法定之权演变为法外之权,即特权。

目前,一些干部的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主要表现在:居官自傲,言论和行动不受党纪国法的约束;独断专行;用人唯亲,排斥异己;开后门,拉关系;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以及种种特殊化等。广泛存在的特权现象对现实生活造成多方面的负面影响,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腐败现象的严重滋生和蔓延。腐败是特权惹的祸,反腐败必须反特权。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曾强调,广大党员干部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干部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个问题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那么,如何“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呢?关键还在于增强全党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在党员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坚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特权”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只要触犯了制度,都必须依纪依法处理,绝不能姑息迁就。越是领导干部违反制度,越是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旗帜鲜明。这样才有可能通过遏制特权的滋生蔓延,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更大成效。

(文/雷阵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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