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雁过拔毛”思考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146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居然有三成被两名公务员拿来当作好处费。2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这一“雁过拔毛”的“硕鼠”案,两人当庭表示认罪。(2月25日    新华网)

预防腐败强调从“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想腐败”着手,建立全面的防腐拒变体系。而该案件中,黄某洲和牛某海通过手中的权力帮助陈某某骗取2146万元财政补助,我们不经要想问是什么让手中有权力的人敢腐败、能腐败、想腐败。

陈某某通过黄某洲敢腐败,就说明我们的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但是仍在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伸手必被捉”的警示并没有完全深入人心,也正是黄某洲和牛某海等部分当权者的不会被捉侥幸心理让他们在违法利益面前敢于伸手。

黄某洲和牛某海虽然身居要职,一个是街道基建办原负责人,一个是财政局原预算科长,但是任何一笔财政资金的使用都有相应的规定及程序,如果在资金审批、拨付过程中严格监管,增加的审批透明度,黄某洲和牛某海是没有腐败的可乘之机的。

黄某洲和牛某海作为党和政府培养的干部,能在各自单位身居要职可见在某个时期也是德才兼备,深的领导赏识和群众认可的。在有人向其行贿之时,就算制度还不全,监管不严,如果能保持优秀干部的本色,行贿的道路也是行不通的。

黄某洲和牛某海等人的腐败行警示我们加强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十八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新一届党和国家领导人采取“苍蝇老虎一起打”的高压态势对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和发生在群众中生边的腐败问题进行了全面肃清,让干部不敢腐败;李克强总理减少行政审批,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把权力装进笼子”的做法也进一步铲除了腐败滋生的土壤,让干部不能腐败。

然而,不想腐败是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最高境界,每一名干部在警钟长鸣时会敬畏,在制度完善时会遵循,但是实际情况是社会是发展变化的,有待我们处理问题也是变化发展的,在前进的路上,难免因为距离远听不见警钟,因为制度的完善创新程度不足而难以适应新出现的局面和问题,这就要求每一名干部时刻谨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主动敲响属于自己的警钟,练好自己的内功,保持好公仆的本色,在任何时候都能将任何形式的腐败拒之门外。

作者:文刀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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