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华早报》2月17日文章,原题:内地反腐须改革通常被滥用的假释制度 随着北京誓言抑制猖獗腐败,内地几乎没一天不传出贪腐官员被停职、接受调查或被判刑的消息。面对这些事实,持怀疑态度的一些人感到欣慰。但是,由于法律漏洞和腐败的监狱制度,很多贪官能在短期服刑后出狱。(网易 2014年2月18日)
古希腊喜剧作家米南德曾今说过“任何腐败都来自内部”,这句话值得我们深思,为什么近年来,我们党内部会出现这么多的贪污腐败现象?而为什么屡禁不止呢?问题到底是我们不够重视,还是没有找到致病的根源?
我们党在治理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腐败这个问题上是否做到了严厉打击、严格惩处?这就要求我们要从根源上找到贪污腐败的“病菌”,将“病菌”扼杀在摇篮里,使我们党更加纯洁。
多年来,党和国家花大力气培养优秀的领导干部,是要让他们为群众办事、为民服务,一心为公、奉公守法、公而忘私,而不是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渎职失职、贪赃枉法。我们党应当加大对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贪赃枉法的这些“蛀虫”一一清除,为党和国家输入新鲜血液,使我们党更加健康,有活力。
在反腐倡廉活动中,我们党的领导干部们就要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经受住长期执政的考验。在反腐倡廉面前摆正自己的位置,在工作中、生活中都必须知荣明耻、弘扬正气、反腐倡廉,严厉打击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等违法现象,坚决杜绝破坏管理秩序、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收受回扣、谋取私利等种种不法行为的发生。
领导干部就要有争做“兰辉式”好干部的思想,增强个人党性修养,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不能搞特权,要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作者:土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