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13年全年的反腐倡廉工作,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中央巡视工作以及强调反腐体制机制创新是显现出的三大亮点。这一年,18.2万人因信访举报被处分;蒋洁敏、李东生等31名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或正在立案调查;2万余人因违反纪律规定被问责,包括54名地厅级干部;3万余名党员干部因违反“八项规定”被处理。这些数字表明,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明显。(人民网)
随着中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的相继召开,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开始启动。从高层领导的表态中可以看到,今年反腐斗争将继续引向深入,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将逐步形成不能贪、不敢贪的反腐机制。
2014年1月15日通过的中纪委第三次全会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对于今年反腐倡廉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专家认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用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是其中的最大亮点。
《公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同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责任制关键在于落实和问责,过去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权力加以凸显,而这次更强调的是责任追究,这种理念上的变化非常重要。
同时要求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提出严肃查办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并强调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党中央的一系列措施,表明了党和国家在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对腐败问题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所谓‘零容忍’是指在查处腐败之时,不论是‘老虎’还是‘苍蝇’都要做到有贪必肃、有腐必反”。自2013年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旗帜鲜明、态度坚定、领导有力。反腐倡廉落到实处,八项规定深入人心。“四风”问题得到有力纠正,“老虎”“苍蝇”一起打,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坚决纠正。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使领导干部不能腐,不敢腐。同时反腐更需治本。只有靠制度的完善,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才能达到治本的目的。我国已是社会主义法制民主社会,权力应当受到人民监督,受到制度的制约,要规范监督机制、廉洁从政行为、完善相关规章,使民主权利得到保障,使反腐倡廉法制化,公开化、固定化。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才是治根的有效措施,才能真正做到腐败无处藏身。
腐败蔓延,终会导致国家的衰亡,这一点也不言重。腐败是蛀虫,会一点点蚕食国家及社会的财富,严重危害社会体制,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要实现深化改革的胜利,我们必须严惩腐败行为,绝不姑息,让改革义道路上少些障碍,更快的实现更加强大的中国。
作者:赵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