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美丽中国
广东省科技厅副厅长王可炜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这是继去年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后,广东科技行政系统又一名落马的厅级官员。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去年广东科技行政系统腐败涉案人数已逾50人,其中包括广东省科技厅原“一把手”李兴华和广州市科信局原局长谢学宁。李兴华于今年1月被开除党籍。(2月17日《第一财经日报》)
腐败愈演愈烈,甚至逞窝案之势,触目惊心。近年来,官员受贿案层出不穷。大到部级官员、副部级官员,小到乡镇科员、村干部,无不“各使神通”分一杯“权力的羹”。在诱人的权力和侥幸的心理驱使下,一个个受贿官员“前腐后继”,一个个贿赂“接力”丑剧的不断上演。
十八大后,一大批高官的“落马”标志着新一届国家领导人治理贪污腐败的信心和决心。习近平总书记的“物必先腐,而后虫生”,新的思路,雷厉风行的打击措施在近段时期治理贪污腐败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治理了一大批“害群之马”。
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一把手”做出了表率,基层官员相继效仿,日积月累形成了公权腐败,这种情况屡见不鲜,说明它的形成有一种深层的、复杂的政治机理。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奢侈浪费现象严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因此,如何避免官员的“前腐后继”,这就需要有一个健全的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
只有把监督机制和管理机制完善起来,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漏洞,让那些想贪的官员“手莫伸,伸手必备捉”,最大限度地防止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