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揭“家丑”:传递反腐正能量

中央政法委日前向社会公布近年来我国政法系统内发生的10起违法违纪案件。这是中央政法委首次对外公开系统内的违法违纪案件。(新华网 2月13日)

从去年12月中纪委首次通报4起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件,到今年2月中纪委再次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件,再到日前政法委首次公布近年来系统内的10起典型违法违纪案件。。。这些政法部门一再自揭“家丑”的新闻不仅在社会舆论中掀起了热议高潮,同时也在系统内党员干部中投下了反腐炸弹。

在过去,反腐倡廉建设虽然是坚持“人人平等,公开透明”的原则,但在违法违纪案件的新闻通报中却很少提及系统内相关案件的调查过程和结果。这是为什么呢?可能是为了维护政法部门在群众中的正面形象,避免造成老百姓对执法部门的误解。当然可能也存在有私心,不敢或不愿将所谓的“家丑”暴露在群众眼前。正是由于系统内的违法违规案件很难“晒在阳光下”,所以就造成了政法系统内的腐败之风愈演愈烈,越来越肆无忌惮。

十八大后,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深入,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涉及范围也越来越广、越来越全面。从中央纪检部门相继多次公开通报政法机关系统内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可以看出,中央反腐的方向逐渐向政法、纪检等系统内转移。这不只能在党员干部中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和警示作用,而且也同样释放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打造廉洁过硬的反腐队伍的强烈信号,传递反腐正能量。

然而,我们必须意识到自揭“家丑”不能只是“一时兴起”,而要成为反腐常态。通过建立完善的公开通报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对反腐过程中查处的违规违纪案件“一视同仁”,第一时间公开政法纪检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同时,加大系统内外的监督管理制度,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有关政法纪检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调查,及时公开,避免事态“一发不可收拾”。

总之,自揭“家丑”是政法纪检部门彰显与时俱进的深刻变化,更加开放自信,更加积极主动的回应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期待和关切的突破性举措。毋庸置疑,政法纪检部门自揭“家丑”不只要是“首次”,更要成为反腐的常态,让反腐更具正能量。

作者:凉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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