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秋:且看三把2014年反腐倡廉的新“利剑”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同志就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撰文强调全党同志要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完善监督机制,用法规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使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人民网2月14日)

结合两天前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笔者认为2014年反腐倡廉的三把“利剑”已经磨砺出鞘,未来几年将更加锋利,腐败将无所遁形,广大民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度将不断提高,国人的凝聚力将空前高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将指日可待。

第一把“利剑”是严控人员编制和经费支出。人员编制和预算管理历来都受到广大民众的高度关注,是极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点,也是政府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领域。因此,从人员和资金两个源头入手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必须要在控制人员编制和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上下狠功夫,逐步清理超编人员、压缩党政机关一般性经费开支,将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民生领域,逐步改善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指数。

第二把“利剑”是严格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政府权力涉及社会生活的每个行业和领域,是党员干部寻租的依托,很多掌握权力和资源的部门党员干部,受企业或个人托请,易产生寻租空间,加之决策“一支笔、一言堂”的存在,导致一些领域腐败问题多发易发,特别是工程建设、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易腐点’,抓住了这里权力寻租关键点,用制度加以约束,就能切断党员干部寻租的来源。

第三把“利剑”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政务公开的目标说到底就是将政府权力的运行情况向纳税人一个交待,让纳税人清楚明白他们向国家交的钱用于了哪些方面,将政府的运行置于百姓的阳光监督之下,建设“透明”政府。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将压缩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私用的空间,让阳光照进权力行使的每一个角落,让政府与民众和谐沟通,减少社会矛盾,共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把“利剑”的相互作用形成了新一届中央领导层制度反腐倡廉的利器,加之以明确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及严明的组织纪律补充,我们一定能开创反腐倡廉的新局面。(文\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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