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怎能背上“江湖气”?

昨日,四川成都市政法系统的内部人士称,今年1月,原锦江区公安分局局长吴涛被判12年6个月。(新浪新闻  2月13日)

无论是从小说里还是电视剧里,大家都不难看出,“官场”是一个充满了神秘色彩的地带,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随时都可能发生,尤其是“大哥”、“管家”等复杂关系的出现,还真有点港剧的味道。

最近落马的原成都市锦江区公安分局局长吴某,就是这“豪门”故事中的人物。据知情人称,吴某与之前落马的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关系非常密切,被认为是李春城的“管家”。而在李某担任成都市委书记期间,家也正好住在浣花溪,此地归青羊区管辖,而吴涛正好是青羊区公安分局局长。

领导干部需要“管家”吗?答案当然不言而喻。若要把“管家”和干部一词联系起来的话,于公于私、于情于理,笔者也只会想到,干部应是群众的“管家”,若是领导干部去充当领导干部“管家”的话,就未免有点太过江湖味了。

辞海中记载,“干部”一词最早源自日语,字面意思是“骨干部分”, 时至今日,用来指在国家机关和公共团体的中起骨干作用的人员。中国共产党的十二大党章明确指出:“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这是对我国干部本质特征所作出的科学概括。在笔者心里,干部就应是这样的人:在群众有困难时,免起衣袖就肯干的人;在灾难发生时,永远冲在最前面的人;在组织有重托时,一丝不苟就出现的人…而绝不是那种损坏人民利益的人,也不是充当歪风保护伞的人,更不应该是“狐假虎威”的人。

的确,领导干部也是正常人,也有朋友圈需要维护。其实,重情义也并非坏事,但毫无原则的公私不分,就是一个大问题了,因为这种“江湖豪情”之事本就不应该发生在党员干部身上,何况还是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违法违纪之事,但凡有甄别能力之人,都不会心存侥幸地犯下如此大错。

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的沉沦都是因为绕不开人情、挡不住腐蚀,开了一次“小灶”后,就越来越把持不住,导致最后的彻底“沦陷”,正如前段时间已获刑的某位官员自己说的那样,“我就是水中的那只青蛙,水温慢慢升高自己却浑然不觉,开始时还觉得很舒服,等到水温高了受不了想跳出来时,四肢已经半熟,无能为力了。”

因此,笔者认为,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牢记党纪国法,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坚定正确的人生观、择友观,做到“出淤泥而不染”,自觉装上“过滤器”、穿上“防弹衣”,彻底跟江湖气说“byebye”才是可行之道。(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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