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李克强:对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零容忍、出重拳
2月11日,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讲话。他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促政风转变,以抓改革建机制推进廉政建设,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成效。
腐败势头日益凸显,必须采取措施,加大惩治力度,全力遏制腐败,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开展:
一、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滞后,必须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构筑对党员干部监督的防线。一是要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权力需要监督,监督更需要权力,没有权力作保证的监督必定是乏力而无效的监督。而要保证监督的权力,就必须通过国法、党纪、规章等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国家要尽快制定出台监督法律,提高监督的法律地位,实现对权力监督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二、规范市场准入机制,严格禁止国家有关部门官员参与项目投资招投标等经济活动。
三、对官员自身来说,要时刻警示自己,把精力放在提高工作水平、工作能力上,正确对待爱好,爱好是陶冶性情,完善人格的,不要把爱好作为滋生腐败的土壤。要信念坚定,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要艰苦奋斗,作风廉洁,关心人民疾苦,把人民利益摆在首位,这是我们党优秀的管理者所必须应具备的政治素质,是新形势下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然的必然要求。
总之,腐败现象是顽症,但不是“癌症”,也不是不治之症。只要我们坚决按照中央提出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勤于探索,大胆实践,完善措施,狠抓落实,腐败现象就一定会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作者:古月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