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中央、地方各级政府以建设廉洁政府为目标,改政风、抓源头、强监督、严政纪、肃贪腐,反腐倡廉取得新进展。但同时要看到,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一些领域腐败问题多发。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方面,还有不落实甚至顶风违纪现象。如何将反腐倡廉的部署坚决落到实处?就要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腐必反、有贪必惩。(人民网2014年2月11日)
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这是党的优良传统,更是我们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广大党员干部,在禁令面前,必须态度鲜明,决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敷衍了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抱有“我有关系能摆平”的不良思想,与各种规章制度唱反调,结果只能是害人害己。而要当好表率,带头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以自身的良好行为来带动和影响周边群众,营造良好的文明守法氛围。
有腐必反、有贪必惩。有腐必反、有贪必惩彰显了我们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道出了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腐败与党的性质水火不容、格格不入。坚决惩治任何形式的腐败、任何级别的腐败,切实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放松警惕,决不允许封建社会那种“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在党内滋生蔓延。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作者:雪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