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性侵未成年 17 岁或13 岁有啥区别?

作者:唐糖糖

网上有报道称,湖南攸县森林公安局副科级侦查员张某,约15岁的小梅(化名)以及另外两个未成年女孩开房过夜,攸县官方证实此事,称不雅照片女孩真实年龄是17岁,而非13岁。在开房当天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抓捕了张某,之后还成立了专案组,纪委也立案调查。(2月11日 《京华时报》)

关于妇女和儿童的保护无论是在哪个国家和地区都是最为重要的法律措施之一,在当下的现代生活当中,是更加的注重对妇幼儿的保护立法了,但是无论是再怎样严苛的明文规定中,对于她们的保护似乎总欠缺了什么,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思绪总是环绕在群众的心中和眼中。

近日发生了一起关于官员性侵未成年的新闻,又再一次的波动了群众的内心,小小的纠结换来的就是三个未成年女孩一辈子的阴影。这样的悲惨事件如不加以控制的话,那么悲剧还会接连发生的。

当事人是湖南省攸县森林公安局副科级侦查员张某,年过半百的他,虽然身为公务员,但是并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没能好好的上一天的班不说了,还到处去“留情”,像这样的公职人员,留在单位里面还有什么作用呢?对于这起悲剧的发生当事人所在单位有脱不了的关系,同时对于三名未成年少女的监管方父母们也是有脱不了的责任的。

就攸县官方所给出的回复,在受害人中一名13岁的少女,其真实年龄是17岁,这样的回复难道就是为该张某做出的狡辩吗?难道13岁和17岁的女孩就有什么不同吗?大家都是花一样的年龄,都是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他们拥有的未来都是一样的充满未知的。如果说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那么笔者认为这样的禽兽不如的官员,不仅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还有的就是受到广大群众的唾弃的。

官员自身修养问题,已经不仅仅是关乎于他的工作职责情况了,还有的就是他说在单位的自身形象问题,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状况问题了。如果社会中出现这样的为非作歹的官员,那么群众的利益如何保障,群众的生活如何安宁呢?所以加强领导官员的自身素质教育问题,就显得尤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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