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更应该为自己常亮“红灯”

作者:婧蓝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以实际行动促进党风政风转变,带动社会风气好转,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赖。但也有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无视规定,知纪违纪,影响恶劣。(人民网2月9日)

纪检干部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力量,如果纪检干部都迷失在了现实生活中,经不住诱惑,那后果不堪设想,纪检干部不但不能为自己亮“绿灯”,更应该为自己常亮“红灯”,才能更好地坚守本职岗位,不辜负党、国家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望,那么又该如何为自己亮起“红灯”呢?

“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干部需要不断地提升自身修养,强化党性培养。纪检干部之所以知法犯法,就是因为意志不坚定,政治立场不坚定,才会经受不住诱惑,而走向犯罪的深渊,只有不断强化自身修养,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纪检干部的主要职责就是监督,那么谁又来监督他们呢?只有存在权力,就有可能把握不好权力,让自己走人歧途,更容易让人民群众猜疑,因此不仅仅是为了权力的滥用,更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心中明白也应该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廉洁好氛围,领导要做好表率作用。领导好比一艘船的“方向盘”,只有领导带头走对了路,才能让干部沿着步伐走好廉政线,扩大反对“四风”的影响力,深入践行中央八项规定。

中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违反了党纪法规都不能容情,纪检部门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直接参与者,更应该严格要求自我,为自己常亮“红灯”才能恪守职责,不辜负党、国家和人民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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