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彐晴:顶风违纪是对“铁八条”的挑衅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委8日证实,宏伟区检察院反贪局长柳罡因在一举报视频中,被确认出入了夜总会等高档娱乐场所,已在1月28日被停职。柳罡从被举报到被停职不到24小时。(新华网  2月8日)

自八项规定制定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定执行,普遍情况较好,但还是有及个别人,不严守党的纪律,顶风违纪,作风败坏,影响极其恶劣。这些人硬碰“铁八条”高压线,藐视法律法规,视纪律规定为无物,公然挑衅国家权威。对此,他们必然要付出应有的代价。但是这些人受到了惩罚不代表就风清气正,廉气升天。重点是我们在对于此类现象究竟该如何从根本在杜绝?

首先,要做到“君子”犯法,罪加一等。以前都是“君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是,针对那些位高权重的高位者来说,知法犯法理应罪加一等,顶风违纪理应重惩,这些官员不削职为民,执行党委政府规定何来说服力?深入纠正“四风”何来震慑力?

其次,徒法不足以自行。就像人家说的一样“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一般都是“办法要比问题多”,解决问题总是有办法的,所以,制定规定重在落实,只靠党员干部自觉,显然是不够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改进作风就必须设置“高压线”,按照“零容忍”的原则,严查严纠,不能给任何违反八项规定的人和事,留有“法外之地”,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维护八项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

最后,久久为功,政策须持续高压。“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对“四风”必须持之以恒。常言道“响鼓不用重捶”,但是要纠正作风,必须响鼓重捶,做到长期抓、抓经常,久久为功。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巩固和扩大纠正“四风”成果,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总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党员干部要心怀对权力的敬畏,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以身作则、不折不扣、善始善终地抓好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作者:宫彐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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