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罪犯利用法律法规漏洞,以“保外就医”的名义逍遥狱外。律师表示,获刑官员在保外就医中占有相当比例。2009年,广东江门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罪获刑10年,但在宣判当日,林崇中通过买通看守所所长、医生等人违规获准保外就医,从法院直接回家。(2月7日 新华网)
法律的公平给我国国民一个很深的感悟,那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是没有发现你的过错,而只是时间没到。这样的宗旨时刻指引着在公务员这条道路上面前行的官员干部们,虽然并非一定是良药,但是当作警钟也是不错的。但是今年来,这样的警钟怕是也不那么响亮了。
“保外就医”这一次对于很对的普通群众来说,是比较陌生的词汇了。但是对于那些锒铛入狱的人来说,他们是梦寐以求的事情。因为这个“保外就医”对他们那些长期被关在“围墙”之内的人来说,是难得喘息的机会。这样的机会,虽然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但是就目前的“千金难买一自由”来看,是不错的方式方法。
但是近年来,一些罪犯利用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以“保外就医”的名义逍遥“狱”外,出现“一保到底”或“保而不医”的现象。这样的行为就给整个社会的风气造成了很严重的负面影响,从而给一些贪赃枉法的官员们一丝丝的念想,大胆的贪腐,即便是入狱,也是可以到外面逍遥的,这样的做法就是在给社会发展造成更大的压力,这样的做法就是在“二次犯罪”。
对于那些被“保外就医”的官员们,他们自身没有为过去的违法乱纪付出相应的代价,同时他们的影响力,在一时半刻也是不会全部消失的,所以对这样的人再次的重归社会的话,必然是对社会起到负面的影响。
“保外就医”本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指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但是在当下的情况来看,这样的“保外就医”完全的走样了,在这样的严重曲解的情况之下,如果没有好生的处理,那么对于整个社会当中的广大群众来说,都是一种严重的损害行为。不加以制止,那就是在姑息养奸,那么我们党和国家在一致倡导的走群众路线,也是背道而驰的。
作者:唐糖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