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红运:反“四风”必须杜绝“法不责众”

中央纪委研究室近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对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行解读时指出:有的地方长期存在团伙性的腐败活动,涉案人数很多,迟迟未能查处,要采取措施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京华时报2月5日)

事实上,一些被揭露查处的大案要案已经存在好多年了,却迟迟未能发现,结果愈演愈烈、触目惊心;有的地方长期存在团伙性的腐败活动,涉案人数很多,活动范围很大。特别是“中石油案”和“湖南衡阳人大代表选举贿赂案”最为典型,其涉及的人员级别高、人员多、数量大都是前所未有。中央坚决查处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打击腐败不再有“法不责众”,不论是谁、地位多高、人员再多,只要涉及腐败,都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一查到底,决不手软。

长期以来,一些腐败分子把“法不责众”当作护身符。特别是在一些单位,由于主要领导人怕单独承担责任,便会要求通过会议等形式决定一些涉及腐败的事情。上级追查下来,由于是集体决定,涉及到的人员也众多,往往都是处理一两个主要负责人员了事,其他涉案人员因为面广人多而不了了之。“法不责众”让法律显得苍白无力。

2013年,一道道反腐禁令相继出台,19名副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被打击落马,2万多人被处理,反腐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反腐斗争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它再一次警告那些还行走在腐败边缘的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些集体腐败的领导干部们,任何腐败,不管涉及到的人员有多少,职位有多高,在中央的反腐败决心面前都是纸老虎。刑不上大夫、法不责众已经成为过去,再想用过时的潜规则来逃避打击,那是白日做梦。

面对新一轮反腐高潮,必须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让那些腐败分子彻底警醒——“反腐没有死角,打击腐败没有特殊”,任何侥幸心理都是枉然。

作者:胥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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