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研究室指出,要对腐败实行零容忍,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要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切断腐败分子后路,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2月1日搜狐新闻)
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力度不断加大,禁令一个接一个,越来越多的“老虎”、“苍蝇”不断被揪出,让不少腐败官员望而生畏,在全国上下形成了“不愿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浓厚氛围,可谓是堵住了反腐倡廉的“前门”。
但是,一些腐败官员仍然心存侥幸,视党纪国法于不顾,依然我行我素,贪污腐败。就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他们专了法律的空子,携国家巨额财产逃匿海外,以逃脱法律制裁。此种行为不只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更是造成了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巨大损失。赖昌星案件、蒋基芳案件和杨秀珠案件就是典型。
面对如此巨大的腐败漏洞,该怎么来关好腐败的“后门”呢?
笔者认为,防止腐败分子携款外逃,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官员逃匿海外毫无预兆。所以,首先必须要求党员干部如实汇报家庭收入,严格监督把控党员干部的财产动向,特别是涉外资产。这样可以从根源上严防官员携款潜逃。其次,要在海关设立相应的反腐机制,对一些动机不明的党员干部及其家人的出国要进行严格把关审核。最后,深入执行反腐措施及禁令,强化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的认识学习,让党员干部真正“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对那些逃匿海外的腐败分子不能因逃出国门就放松追捕,而是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国际协商和抓捕工作,要把“前门”关严,“后门”堵死,让腐败分子无处可逃,切实维护群众和国家利益,维持法律庄严神圣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