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向秋
昨天下午,南京纪委官方微博“钟山清风”发布微博称,在1月25日召开的全市城建城管环保工作动员大会上,溧水区城管局副局长俞立新没有请假,而让人代开会并迟到,经核实,决定给予俞立新免职、通报批评的处理。(1月27日《杨子晚报》)
副局长找人代会并迟到被免职,此消息一出,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议。不少网友对这种“体现抓作风转变零容忍”的处理结果表示称赞;也有网友表示,处理干部得有制度依据,不能一时头脑发热而冲动行事。
南京市溧水区纪委认定,俞立新的行为违反了该区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双十规定》,依据《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溧水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区委常委会同意,决定给予其免职、通报批评的处理。
因找人代会,代会人迟到,就受到免职处理,不知作为当事人的这名副局长俞立新有何感想?当事副局长俞立新感到震惊、愤怒、生气、难以接受,都有可能。但根本问题出在他自己身上,就不应怨天尤人。
一是连起码的规矩都忘记了。作为领导干部,当家事与开会发生冲突的时候,应该掂量掂量孰重孰轻。若家事急迫重大必须亲自处理而无法参加会议,则应及时向会议组织方和自己的直接领导请假,说明事由,征得同意,并由直接领导重新安排参会人员。本人不能参会需请假,这是人人皆知的纪律上的规矩,但溧水区城管局副局长俞立新在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就擅作主张,找个人代自己开会,属于无组织无纪律的表现。
二是扰乱会议秩序的表现。溧水区城管局副局长俞立新缺席的会议,是南京市新任市长缪瑞林主持召开的会议,会议对全市城建城管环保工作作出动员,议题重大而重要。 如此高规格的重要会议,该副局长本应亲自参加。他自己没参加不说,他找的代开会人员还迟到了10分钟,进场后立刻就被市长缪瑞林逮到并怒责。俞立新的行为,确实对会议秩序和效果产生了不良影响,就该受到惩处。
三是反映出庸懒散软的不良作风。领导找人代会,以前在许多地方是常有的事,不足为奇。但在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狠煞“四风”沉疴顽疾的当下,机关和党员干部本应正视问题,及时转变作风;同时,南京市市长缪瑞林刚履新,“新官上任三把火”,大家本应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适应新任领导的办事风格。但溧水区城管局副局长俞立新把找人代会根本没当回事,庸懒散软的作风表露无遗。他不思改进,不识时务,违反纪律,算不上是合格的领导干部,被免职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俞立新找人代开会并迟到,被免去领导职务,实属咎由自取。他不应怨天尤人,而应在自己的思想作风上分析查找问题原因,认真反省检讨自己的行为。其他的干部也应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