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陆续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着力加强组织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以反腐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治理清除“四风”的坚强决心。
拒不完全统计,十八大以来,通过群众举报,因涉嫌违纪被查的共有23名省部级官员、央企高管。职位之高数字之大,历来少见,强有力的“打虎”之举也体现出中央革新局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随着反腐败工作力度的加大,群众举报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举报的信息真实度也越来越高,这群“老虎”中不乏被群众举报拉下马的案例,被拍死的“苍蝇”更是不胜枚举。
反腐倡廉靠组织,也要靠群众。无数鲜活的例子摆在眼前,反腐倡廉仅靠纪检监察部门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拓展主体,拓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维。反腐倡廉需要组织监督、舆论监督,更需要群众监督。反腐倡廉更要打破定式,解放思想,上班期间的8小时公务行为要监督,工作以外私人行为、社会行为也需要纳入程序。这就需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力量,需要构建更加宽松和有效的监督氛围和举报渠道,调动群众积极性参与反腐,就让反腐倡廉由纪检监察唱“独角戏”、“一言堂”变为了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大合唱”、“群英会”。
毋庸置疑,群众是反腐倡廉最广阔的恢恢“天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官员的一言一行都在群众的眼皮下,清者自清,贪污腐败这股透墙风终究瞒不过群众的耳目。群众参与是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否成功的一个关键。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因此,在践行群众路线的过程中,我们更要密切群众关系,将渠道走宽,将制度落实,调动群众参与廉政建设积极性,是纪检监察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有益延伸。
作者: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