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贪防腐应多管齐下 方能收到高效

华西都市报记者昨日从成都市纪委监察局获悉,《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建设廉洁成都2013—2017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成都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实施意见》提出了成都市今后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建设廉洁成都构建“五大体系”、开展“五大建设”与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各项任务协调整合、有机融合,同部署、同推动,汇聚成强大合力,不断深化成都反腐倡廉建设。到2017年,与成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更加完善,廉洁成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2014年01月23日 华西都市报)

成都市今后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进一步彰显反腐、防腐的力度更大、决心更强、措施更完善,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是反腐、防腐的一大新举措,值得提倡、学习和运用。

坚持“一案双查”制度是惩治腐败、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之一。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防腐紧锣密鼓,“苍蝇”“老虎”也整治了不少,但是,任然有心存侥幸的人顶风作案,这说明反腐治贪的制度还有漏洞。治贪反腐也应像抓安全工作一样,追究“连带责任”,为了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从中央到地方提出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一票否决权,安全首知责任制、安全连带责任制等不少的口号以及制定各种保证安全的制度,这些,对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今天的反腐、防腐斗争如此激烈,为什么就不可以仿效“安全的连带责任制”呢?“买官卖官”、“贪污受贿”这些都是双边活动,不是单方面的过错……俗话说的好,牵到“藤子”“瓜”要动,是的,贪污腐败积习甚深,已形成一条“腐败链”,如果不来一场深入、持久、全方位的惊天动地的反腐、治贪浪潮,恐怕是难以、甚至是不可能完全、彻底根除令大众深恶痛绝腐败现象。这次,成都市对惩治腐败采取的零容忍态度,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加大“带病提拔”倒查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力度;健全腐败问题的揭露、发现和查处机制,完善鼓励实名举报制度,加大对乡镇基层办案的指导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保证纪委监督权相对独立也是惩治腐败、预防腐败又一有效途径。不能有效达到震慑和根治腐败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与执法部门受到来自各方面压力是分不开的。纪委监督以及执法部门遇到大案要案、牵涉达官显贵、碰到棘手的问题……敢不敢碰硬,能否追查到底,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能否撑得住,这些都跟治贪反腐有着一定的关系。因此,保证纪委监督权以及执法机关执行权相对独立,科学有效预防腐败,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要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建立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强化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两个为主、两个报告”要求,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和权威。积极推行区(市)县党委和市级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实行市级部门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派驻机构述责述廉制度。落实市纪委主要领导约谈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制度。

作者:伍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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