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从上到下,清廉由内到外

中共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2014年反腐任务部署,要求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具体措施包括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针对性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新年伊始,世界舆论广泛关注中国反腐决心。英国《金融时报》1月19日刊文称,中国的公务员们将度过一个没有贿赂的春节。(人民网北京1月20日电)

反腐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政府竭尽心力要执行的,显著的效果我们或许没怎么看到,以至于让人民群众觉得我党所做得只是走形式,行动只是浮在水面上。面对新一届领导集体上台后无论是中央八项规定的施行或是我党整治“四风”运动的开展,各种“打老虎拍苍蝇”的成效逐渐显现,让群众看到了我党反腐的决心和毅力,改变了以往群众对于我党反腐行动不够真实的认识。

临近春节,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整治节前风气的规定,旨在将开始所开展的一系列行动进一步深化,将反腐意识深入到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心中,从中央到地方,从政体内部到外部监督,确保每一步行动都是以反腐倡廉为基准的。反腐的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是说出台几项规定,发出几个文件就能做好的,需要的是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深切领会我党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髓下,从改变自身工作态度、狠抓作风建设开始,做到一丝一毫皆为清廉,一针一线取之有道。

反腐倡廉说到底是对于身为公职人员的一种自我约束力的考验,考验我们能否做到在权利关、金钱关、美色关面前保持本色。必须要始终坚持不浮不躁的心理状态。反腐,在内,要注重个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和群体间的合作宣传,时刻把握住任何可能出现腐败的矛头并遏制在萌芽阶段,在外,要有必要的制度保障,无论是法律的约束还是道德观的约束,时刻要在制度的约束下规范自身的行为;在上,要严格我党关于反腐倡廉的制度和法律的出台,并加强对于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督和考核,加强政府职能监督和党风廉政考核,在下,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需要狠下深水,深入实际,从群众利益出发,从群众满意度出发,保证工作和生活中的任何一项行动都被群众认可,不出现腐败迹象。

作者:若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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