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轩阳
在西六环路拆迁中,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原王佐乡)怪村中心村原党总支书记郭文、沙锅村原副村长荣军及北京一土地评估公司总经理查喜临三人涉嫌合伙骗取拆迁款,昨日,三人在二中院受审。检方指控,郭文涉嫌贪污拆迁款617万余元、荣军涉嫌伙同郭文贪污997万余元;而查喜临则被控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1月15日新华网)
两村官涉贪千万拆迁款只是案件的看点之一,案件的看点之二是荣军所说的拆迁造假很正常。拆迁造假骗取资金看来不仅仅只有此例,这就警示我们的监督部门,必须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确保拆迁款的发放实事求是。
从两村官涉贪千万拆迁款的手段来看,通过提供虚假的《北京市估价条件登记表》来伪造《拆迁款补偿协议》,从而达到骗取拆迁补偿款的目的是其主要手段。由此可见,拆迁估价造假成了轻而易举之事,这为村官骗取拆迁补偿款作好了铺垫。我们不难看出,对评估公司监督不到位是村官涉贪千万的主要原因。如果评估公司秉公而断,卡住造假的源头,村官骗取拆迁补偿款又怎能发生?
为此,相关监督部门必须进一步规范评估公司的运行,以有效的监督督促评估公司不敢弄虚作假。比如,对评估公司的评估工作进行抽样督查,将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予以张榜公示等。一经发现评估公司作假现象,监督部门就应与相关部门配合,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该谁负法律责任决不放过,该吊销营业执照也决不能手软。只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才能震慑住评估公司,使之不敢违法操作。
而对于村官的思想素质,我们的上级部门也应予以重视,要定期对其开展思想教育活动,通过活动不断提升他们的素质,让他们在工作中做到公正公平地处理一切事务。只有监督好评估公司,做好村官的思想工作,才能彻底杜绝村官造假涉贪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