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反腐双剑合璧,才能立见成效

作者:牟牟

在16日召开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研修班座谈会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惩是为了治。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据10月16日新华网)

其实在几年前有人曾经提出过高薪养廉,就是提高公务员的工资待遇,使他们不必通过贪污腐败也能过上很不错的生活。当时曾出现过很多反对的声音,认为这是变相地为少数公务员谋福利,但是这个问题放到现在来看,好像还是有一定的道理。

一个好的干部,党和国家花很多心血和成本才能培养起来,但是,不法分子仅仅用金钱就能让一个思想不坚定的干部堕落。个人断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固然可惜,但是应该看到,党和国家收到的伤害要更大。所以,反腐不是一时的事情,而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工作。深入推进反腐斗争要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这样不仅能挽救很多尚可救药的干部,更重要的是能减少党和国家收到的伤害。

发生腐败的原因多种多样,内因是主要是少数领导干部放松个人主观世界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具有腐败的思想动机;外因是权力制衡的机制还不够健全,权力过于集中在少数人,使领导干部存在腐败的客观条件;对腐败行为的及时发现、严厉惩处的方法、措施和途径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使领导干部的腐败成本不高。这一系列的原因就使得腐败这个问题年年抓,但是始终不见实效。

思想上,能顶住诱惑的人普遍都具有良好的党性,而且有敬业精神,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很正确。所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是防腐的根本方法。通过对干部持续地进行思想道德、信念理想的教育,使干部在物欲膨胀的大环境里自觉地限制私欲,从而达到清正廉洁的目的。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严以律己,防微杜渐,自觉抵制名利、金钱、女色的诱惑,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永葆共产党人的革命气节。

只有把权利置于制度的监督之下,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才能让公共权力真正用于公众。反腐就是要从源头抓起,从完善机制入手,形成一整套的严格制度体系,使腐败的违法成本大大提高。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尽快形成使腐败分子难以得逞的体制、机制、法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也就是通过一整套完备的制度、法制和机制规范领导干部对公共权力的使用,使其难以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运用严刑峻法对腐败分子实行严厉的制裁,让腐败分子在政治和经济上付出高昂的代价,才能使那些利欲熏心、胆大妄为之徒断然止步。反腐就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形成严厉的惩戒机制和社会氛围。加大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使行政权力的运行透明化,避免“暗箱操作”,一旦出现腐败现象,有畅通制度来揭发和制止这种行为,不使腐败分子有机可乘、有漏洞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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