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公权腐败更须拿起法律武器

作者:苗凤军

       网友金云堂近日发帖,实名举报湖南株洲天元区法院法官以“可改判无罪”为由索贿60万元,并上传了一段两名男子交谈的视频,称是法官尹丰文向他索贿的过程。天元区法院日前通过其官方微博表示,尹丰文已被停止职务,若帖文内容属实,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1月14日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索贿60万可将犯罪嫌疑人可改判无罪,这位湖南大法官真会利用公权,可以借鸡生蛋,居然将公权作为索贿受贿的利器,让法律一文不值,作为一名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做事于法于理而不顾,昧着良心做人做事,让个人形象和执法部门的形象大打了折扣。
       作为一个法官,应该明白自身的责任,应该明白自己的工作不仅仅是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同时更要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侵害,让社会有一个良好的公序。可是偏有些执法人员为利所诱,在工作中利用自己的职权做一些作奸犯科之事,为自己谋利,正如上述新闻中所讲,某些执法人员居然用索贿的方式,出卖公权,让执法工作者在执法过程中所要遵守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成为空谈,让法律受伤,让群众受伤,更让政府的形象受伤,这样的法官人民二字更应该成为嘲讽的关键词。
       破除公权腐败,更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用法制人。对于上述新闻中所出现的事件,当地执法部门必须严查,让这一事件水落石出,对事件责任人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严惩,以肃清执法队伍内腐败分子。同时对于这一事件当地执法部门更要举一反三,对本系统内的执法人员的腐败行为进行自纠自查,落实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打造出一支作风过硬本领过硬的执法队伍。
       湖南株洲某法官,将公权打造成贪污索贿的腐败利器,这看似是偶然现象,但是在某些执法人员素质低下的情况下,相关管理单位在人员管理出现漏洞,上级相关部门监督管理不严格的情况下这偶然现象也就成为了必然现象,因此打造执法人员清廉形象,必须用法制手段对腐败行为动大手术。相信在法律的高压治理下定让执法部门存在的某些丑恶现象得到遏制。
       执法人员索贿60万对案件可改判无罪,这是对法律公正性的挑衅行为,亦让执法人员形象不在,相信这个事件的发生,一定会让当地执法部门刮起反腐风暴,期待当地执法部门的重拳行为,为当地执法部门打造出一个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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