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涉嫌受贿案再次在北京市二中院接受审理。4个月前,他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声泪俱下:“上小学的学习用具和作业本,都要靠我捡破烂卖钱获得”。(2014年01月12日新京报)
我国日益加大反腐败力度,尤其是十八大以来,不断有贪官落马,无不大快人心。但是官员的雷人“最后陈述”让人啼笑皆非。 “反腐败是隔墙扔砖头,砸住谁,谁倒霉。没想到今天会轮到我的头上。”这是敛财1500万元的国家级贫困县甘肃省宕昌县委原书记王先民的话。杭州市滨江区委原书记尚国胜:“不花钱当个小科长叫我看看,真有那本事,我喊他大爷”。这些贪官有这样的思想,说明他们早就有贪污的苗头,这个时候我们的都在做些什么? 而从近期落马官员的案例来看,涉案金额动辄成千上亿,涉案时间也动辄数年;有的是儿子露馅,有的是情妇露馅,有的是情妇、儿子都露馅,有的是涉案同伙中其他人先露馅,从而连带浮出水面。我们不禁要问,案发之前我们的制度又在监督谁?这一切的一切都在警示我们:反腐制度亟待完善。
我们要反思现行惩防体系所存在的漏洞,特别要着力探讨如何使贪官“手一伸,即被捉”,而不是现在落马贪官平均持续作案8年以上才落网。从我国目前的制度来看,官员权力过于集大,监督机制不完善,况且中国历来都是“官大一级压死人”,“纪委书记”反“党委书记”的腐,不想混了吧?同时我们要完善制度使权力运行告别暗箱,以保证权利运行的公开透明,监督才会有的放矢。制度健全了,还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使制度能得到大家的遵从和敬畏,这样才能进一步巩固我们的反腐成果。有了健全的制度,纪检监察机关的真抓实干,凌厉的监督机制,我们的清明世界就不止是梦。
作者: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