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言寒言
“今天,我坐在这里写下这样的忏悔,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流。由于我的错,我30余年的奋斗历程画上了可耻的句号,一切努力和奋斗付诸东流……”(人民网,1月8日)
这是摘自人民网的一段话,说话人正是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东镇原党委书记陆洪来所写的悔罪书中的一段。深深地忏悔也只能放在内心,无法回头,而如今,他不得不去接受法律的制裁。他因为受贿120余万元,已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关于受贿,关于“向钱看”,他也徘徊过,也拒绝过,但是最终却不能抵挡诱惑,陷入无法自拔的深渊。
截至目前为止,我们不难看出,很多官员的受贿案无非都是如此。前期犹豫徘徊,后期的收钱行为似乎坦坦荡荡。归根结底,无非是人的心理在作怪。在人人都在拼命争取的金钱面前,他们存在侥幸心理。虽然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他们,清楚地明白一切行为必须在不违反法律的基础上才可以实行。但是一闻到“钱”的味道,摇摇摆摆地就过去了,他们以为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实属应当。但他们却忘了他们的身份;他们忘了这种沟通形式并非私下朋友间,而是官场、商场间相互的“黑暗交流”。
从《检察日报》上刊载的陆洪来的悔罪书中不难看出,起初,他还是兢兢业业的工作,为老百姓真真切切地办了实事,为当地的发展贡献了力量。可是,最后面对判刑的事实时,我们不得不为他“跌入深渊”感到惋惜和愤恨。惋惜的是他曽也为国家贡献过,为何却走偏了;愤恨的是他为何迷失自己,走让贪腐之路,视百姓和国家的利益而不顾了。明明是一个黑暗的大深渊,在他看来,变成了“向钱看”的光明大道。
笔者认为,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应该从陆洪来的受贿一案中被敲响警钟,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在人民走向的富裕之路上办好事、办实事,牢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