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再真情的忏悔书也换不来自由的瞬间

作者:唐糖糖

“今天,我坐在这里写下这样的忏悔,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流。由于我的错,我30余年的奋斗历程画上了可耻的句号,一切努力和奋斗付诸东流……”这是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东镇原党委书记陆洪来所写的悔罪书中的一段。如今,他因为受贿120余万元,已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而他的悔罪书,昨天被登载在《检察日报》上。现代快报记者从检察机关获悉,公开悔过书,是为了给更多的干部敲响警钟。  (1月8日 人民网)

在中国有这样的一句谚语流传着: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这样的一句话,看似普通,却不知道它道出了多少人的悔恨之情。在学生时期,每逢拿成绩单的时候,就会有学生感叹道:早知道是这样的成绩,为何当初自己没有好好复习呢?在工作时候,又会听到有人这样叹息着:早知道竞争对手要这样出招,我就应该好好准备的;再到官员被调查的时候,被关进“围墙”之类的时候,又会听到这样的声音:早知道要进来,为何要违法乱纪啊!

这样的悔恨之声在整个社会当中是无处不在的,只是关乎这个悔意的深还是浅罢了。有些人觉得这样的后悔是可以通过后期的努力来进行弥补的,但是有的后悔是连“后悔药”也不知道可以在哪里才能够买到的。在近日的刊登在报纸上的一名官员的悔过书中就可以看到,官员的违法乱纪一步步的把他们自己送进了监狱了,不仅仅是断送了他们自己的大好前程,同时也是对国家和人民的伤害。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东镇原党委书记陆洪来在2002年11月至2012年2月,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租用、征用土地等方面,为相关企业及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币120余万元。近日,他的案件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虽然现在大家看到的是他的真情流露,他的悔不当初,但是在过去的十年间,他的违法乱纪行为对整个社会造成的间接损失,对群众们的利益造成的直接伤害,都是他的一封悔过信所无法弥补的。官员的受贿已经不是什么偶尔为之的事情,如果不加以整治的话,早晚会当作家常便饭一样的发生的。那么到时候,群众再看到这样的感人肺腑的信件时,早已就没有泪水可流了,因为已经伤透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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