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朝阳:村官日贪25元获刑的启示

2月27日上午,南充市顺庆区強家嘴村3名村官私分农户赔偿款一案,在顺庆区法院进行公开审判,顺庆区纪委组织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基层干部170余人到场旁听,以接受法制警示教育。法院根据三人犯罪行为,分别判处7年、5年有期徒刑。(3月3日 人民网)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建设的推进,由于村官“编外人员”的身份,很大程度地监管缺失,村官违规操作、滥用权力、靠地敛财等腐败现象屡见不鲜。

本案中的136200元,3名村官平均分得4.5万元,获刑比例大概1万1年,25元1天。再次验证了反腐败不分官职高低,不分数额大小。其中可以看出三点启示:

启示一,我党反腐是长期高压的。去年我国的反腐败工作,高压态势已经形成,中央既打“老虎”,又拍“苍蝇”的“两手抓”初见成效。十八大以来不仅有多名省部级腐败高官落马,而且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严查”发生在农村的案件8.3万件,处分8.7万人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苍蝇”。所以不论官职大小,都不要有侥幸心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启示二,反腐工作是党的事业,更是全民运动。本起案件就是由该村村民集体上访反映,而检举揭发出来的。人民群众是执政党的坚实基础,人民群众是执政党的力量源泉。重要的是作为执政党必须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反腐工作更需要全民参与,才能构筑“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的监督体系。

启示三,村官腐败集中在土地问题上,亟需配套制度。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中,村委会管理几乎还是空白。改革开放伟大导师小平同志说:“好制度可以让坏人做好事 坏制度可以让好人做坏事”。完善村规民约,扎紧制度笼子,用制度运行村官权力,强化村干部权力监管,才能防微杜渐,减少杜绝村官贪腐。

防止村官腐败,在做好村官的选拔和管理工作的同时,更需更需加强思想源头建设,加强对村官的培训力度,切实增强村官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服务精神,从而提高村官的整体素质,让群众路线走的更实、更稳。

作者:陈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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