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承诺传递作风建设“政”能量

我省涉及民生重点部门、执纪执法部门、窗口单位等,面向群众和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公开承诺35项具体内容,逐项提出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公开向社会发布,接受人民监督。(四川日报 13日)

2013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始有条不紊的开展,四风得到了有效整治,老百姓看在眼里、喜在心里。为让群众感受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广大党员干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四川省要求有关部门面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承诺,在作风建设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亮点之一在公开。整风不走过场,制度建设是关键。进入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麦克风。党员干部公开承诺,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会留下视频、音频等各种记录,无论天涯海角的人都能看见,这样也就在无形之中促使领导干部对自己的话负责,带头实践,兑现自己的承诺。

亮点之二在具体。首先是对象具体,不再是含糊其辞的“有关部门”,而是直接指出是民生重点部门、执纪执法部门、窗口单位。其次的内容具体,要求各部门领导公开承诺3–5项具体内容,并且要逐项提出整改任务书,任务书要有时间安排,限期完成,彻底消灭部分人的“拖”字诀和“打太极”心理。

亮点之三在监督。明确要求公开向社会发布,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公开承诺的初衷其实也是为了让人民能够有效有力的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和催化剂,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如何,也只有百姓才有发言权。作风建设需长效机制,监督必不可少, 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确保承诺兑现。

作者:谭卓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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