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海砂
近些年城镇化热潮中的种种不良倾向已不可忽视,农民被城镇化的窘境、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城市规划随意更改、城镇服务功能欠缺、大拆大建、房地产绑架城镇化、古建筑和历史街区被毁严重等问题。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目中无人”的城镇化是本末倒置,也是不可持续的。(12月3日 人民日报)
快速城镇化过多的注重GDP的增长,简单地将城镇化定位为“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着力点。大规模的城镇化相当于投资大跃进,在城镇化的大旗掩护下,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将会更加有恃无恐;被城镇化的“农转非”居民虽然“上了楼”,但他们的生活质量并没有提高。政府和开发商在城镇化进程中都收获颇丰,但农民尤其是失地农民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实惠,甚至利益受损。被城镇化的农民,失去了土地又无一技之长,生活没有保证,日子过得很苦,比征地之前的生活水平降低太多,长远生计更没有保障;随着城镇化进程的迅速加快,失地农民这一群体迅速膨胀,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虽然现在年过60岁的农民每月能领到几十元的养老金,但由于数额所限,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问题;城镇化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被弃置的“半拉子”工程,不仅工程没有修好,反而浪费大量资金。
城镇化建设是使农村向城市发展,提高农村的经济效益,解放劳动生产力,让农村百姓过上城镇似的生活。然而近些年来的城镇化似乎已经遗忘了城镇化的最初目的,背离了以人为本的宗旨。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各部门多方努力。
首先,城镇化的正确定位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此心安处是吾乡” 只有心有所属、心安定下来,让老百姓过得踏实、过得安心,城镇化才能稳步推进。这就需要加速推动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收入分配体制、养老统筹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改革,真正解决进城农民的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其次,要将城镇化与政府职能转变紧密相连。变政府主导型城镇化为政府引导型城镇化,拒绝人为提高城镇化速度,既要尊重人也要尊重GDP。要规划先行,既前瞻又可行,首先考虑百姓民生、集约土地利用和环境。依法有序分步进行,坚决杜绝强拆、逼拆。根除政绩工程,设立监督机制,确保公正公平;最后,城镇化建设需要及时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发展问题,莫让失地农民失掉未来。政府切不可只注重拆迁时执行了政策,农民得到了一定补偿就完事了。关键是要为失地农民着想,在推进城镇化的同时,要帮助身无一技之长的失地农民找好未来发展之路。政府可以组织培训,提供信息服务,通过培训实现再就业。以创业促就业,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广泛的就业机会。
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是提高人的生活质量,是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公共福利的城乡共享,城镇化的主旨是以人为本。政府应当拿出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让进城农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城镇化才能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