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洛妍:希望专项治理“红包”现象不只是一场“秀”

作者:刘洛妍

“收‘红包’,有职务的,要丢‘官帽’;没有职务的,要受处分,丢面子。”日前,经江西省委同意,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决定,专项治理“红包”范围从副科级以上干部延伸到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此举标志着江西省治理“红包”实现全覆盖。(12月3日,新华网)

   据悉,江西要求每一名科以下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都要在2014年2月11日前,填写《“红包”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宽严相济、惩处与教育并重的原则,凡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上交“红包”的,根据情节,依纪依规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减轻处分;拒绝上交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处理。

近年来官员美化自己的“形象工程”不在少数,总是重承诺轻实效,逐渐造成群众的不信任,丧失了自身公信力。前不久落马的贵州省遵义市市委书记廖少华也曾在一年里九次谈到反腐败的重要性,可惜最终还是以落马收场。廖少华不是第一个一边高谈反腐一边升迁的官员,但愿他是最后一个。当民众见惯这样的台前高呼反腐台后不断收钱的“假面贪官”后,对江西省此次的专项治理“红包”现象有所怀疑也是合乎情理,但愿这次的专项治理“红包”现象不仅仅只是一场“秀”,而需当做一次持之以恒的“战役”。

近日发布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要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据报道可知,江西省纪委强调,广大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在社会经济交往和公务活动中,要坚决拒收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确属无法拒收的,要及时上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也可以直接存入“江西省廉政账户”,并记录在案。江西省此次既然喊出了廉洁口号,就应该受群众的监督,不能只干“形象工程”,只作一场“秀”,关键是要经得住时间的检验。唯有如此,党和政府才能建立更权威的公信力,才能给予群众值得信赖和期待的承诺。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大惩治“四风”的力度,要求“老虎”、“苍蝇”一起打。人们常说公务员福利待遇高、隐形收入多,有灰色收入之类,属于不正当财产。所以相关部门还是应该进行制度上的创新,不断加强监督的作用,行政权力不受到有效制约,腐败的温床还会存在,想要杜绝红包就只能是“纸上谈兵”。所以,只有加大反腐力度,完善反腐机制,健全社会监督体制机制,才能让专项治理“红包”现象不只是一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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