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雨竹
3市县违规套取中央补助资金475万元,8市的项目或单位挪用专项资金3.87亿元用于建办公楼等;12个省辖市存在违规招标问题,涉及金额逾50亿元……昨日,省审计厅发布审计公告,公布了“河南省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12月4日 新华网)
据悉,2012年,河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41.80万套,基本建成任务22.90万套。通过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为32.30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安居保障,惠及98.22万人。2012年,全省各级政府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618034.45万元。
然而,在国家对老百姓的优惠政策下,仍然有胆大妄为的官员们巧立名目,利用各种方式方法挪用百姓的安居工程资金, 2010至2012年,11个省辖市本级、77个县(市)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少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38584.83万元;3个市、县违规套取中央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75.98万元;70个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造成资金闲置459560.96万元;8个省辖市本级、32个县(市)区的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87亿元,这些“抠”出来的钱居然用于建设办公楼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就算修建的保障性安居住房解决了一部分百姓的住房问题,然而问题远远还没有结束,85个项目未按规定执行必要的工程质量检查检测;132个项目的63132套保障性住房的配套设施未同步规划;30个项目的12225套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不符合抗震等标准;19个项目的3177套存在渗水、外墙脱落质量通病等问题。总共涉及15个省辖市本级、66个县市区。通过这些数据充分显示,在资金和材料上都用了哪些手脚。
修建安居工程,是中央的一项惠民政策,但河南省8个市都出现如此重大的问题,试问他们将百姓置于何处?甚至在保障房的销售方面,都还有很多家庭是不符合条件的,还有出现高利润销售的现象,试问这样的保障房还能叫保障房吗?保障了老百姓的哪一款哪一条权益呢?给百姓带来了什么福利呢?仔细看来,也只不过是让官员坐在了富丽堂皇的办公楼而已,“腰包”更鼓了而已。
保障性住房是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所谓安居才能乐业,只有为百姓解决好住房问题,才能更好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