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土地通过“三旧改造”来开发房地产,东莞田氏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氏化工”)前后花了3000多万元,给与镇委书记是表兄弟关系的港商刘巨浪,最终顺利通过镇政府审批。近日,广东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刘巨浪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今年9月,佛山市中院一审判决刘巨浪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12月2日 羊城晚报)
又一个行贿者落入法网。自去年“拔出” 受贿4970万元、约1.2亿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称为“广东最大‘蛀虫’的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其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后,在他的案件“牵连下”,又带出了他身边的那些泥。
而这些泥,显然并不是小打小闹,3000多万元的金额,充分显示了这个贪腐窝案的主角和配角们,都不是简单角色,也显示出了这些行贿者、受贿者们的胆大包天,不顾政策、罔顾法律,为了自己的利益,各种违法乱纪的小手段真的是“无所不用其极”。
这也显示出了一个特点,往往在一个贪腐官员的背后,还站着一群为他呐喊助威甚至是支持和拥护他的人,而越是这样的人越多、呐喊助威得越厉害,那这些贪腐官员的信仰缺失得越快、信念弱化得更快,而沦陷得也就越深。
所以,“拔出”这些贪腐的官员,就应当、也必须要带出那些跟在身边的泥,让那些泥也收到应有的惩处,尤其是在当下,全国上下反腐形成“一盘棋”的情况下,更是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1月27日发布消息:湖北省副省长郭有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据不完全统计,这是中共十八大以来被打倒的第13位省部级贪腐“老虎”。这样的“成绩单”一方面让人看到了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和毅力,但更让人警醒,反腐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所以,拔出贪官带出泥应当成为反腐的常态和重要一环,如此,不仅让那些想要借助一些官员权力来进行非法活动的人员警醒,更进一步肃清贪腐行为滋生的土壤,还官场生态一个清明。当然,更为重要的,还是要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努力形成官员不敢腐、不能腐、甚至不愿腐的良好环境。(张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