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为何“逃”不出“伺机敛财”的深渊

作者:方飞君

借自家翻建房屋,辽中县牛心坨镇小黑岗子村党支部书记黄友峰在家中连摆3天宴席,并给全村村民发放了请柬。12月2日,民心网公布调查结果,给予黄友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17950元礼金。(12月3日  新华网)

众所周知,礼尚往来本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题中之义,婚姻嫁娶摆酒庆贺是人之常情,适度操办本无可厚非。然而,现如今一些地方,办酒成风,修房子要办酒、升大学要办酒、孩子满月要办酒、老人逢十要办酒、搬家要办酒。更可笑的是这位小黑岗子村的党支部书记黄友峰,他把自家原来的平顶房翻建成了斜坡式便也能成为他办酒席的“由头”。如此一来,这哪里是办酒啊,这简直是赤裸裸的巧立名目伺机敛财。

仔细一想,为何面对如此酒席,群众还是要带礼赴宴。究其缘由,源于请客主人的干部身份。在农村,村干部虽然官不大,但是手中的权利却不小。他们是处在管理最底层和基层最前线,直接和群众打交道,以至于很多事情是他们说了算。同时,由于自古以来 “县官不如现管”的说法和意识,这也使得群众对手握“重权”的村干部权力宴请感到无奈。

然而,即便如此,中央八项规定明令禁止凭借婚嫁丧娶等理由大摆筵席乘机敛财,作为村干部难道可以置若罔闻,不予遵守?又为何面对各种“禁酒令”,我们的村干部还是屡屡“逃”不出“伺机敛财”的深渊?在笔者看来,除了村干部的一己私欲总是作祟之外,还有就是因为他们手中的权力无从监管。

现如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如火如荼,破除“四风”成效显著,群众无不拍手称快,如此“干部”违规敛财破坏和谐。笔者认为,要彻底把村干部从“伺机敛财”的深渊中拉出来,除了要加强监督审查外,还要加大惩处力度,提高村干部违规的成本,这样才能真正做好人民群众致富路上的带头人、领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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