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干丁
11月14日,在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被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司机称在出示了月票(每月给路政3000元)和年票(每年给运政3000元)后,路政部门仍要罚款,女车主求情未果,当场服剧毒农药自杀,现在仍在医院抢救。接受记者采访时,执法人员称是正常执法,不清楚女车主是否喝药。(12月1日《京华时报》)
这种乱罚款、超额罚款已经严重影响了相关部门的执法形象,损害着政府的公信力。据了解,买了“月票”“年票”后仍要罚款,这种事情在各地都时常发生。执法部门既然制定了相关政策,相关部门也核定了罚款条例,但是这样“漫天要价”的情况还是不断发生,有如此的“巨额罚款”情况的存在,显然是监督制约的缺位。现在公众对执法部门的监督制约无从谈起,监督部门疏于管束或听之任之,路政、运管和治超站的权力就完全失控。
罚款罚得无章、漫天要价,以至于逼得车主自杀,着实让人愤慨。在事情发生过程中女车主说了“你要不让我过,我就死给你看”后,路政执法人员竟回答“那你死,你死跟我们没关系”,然后掉头走了。时至今日,当地路政部门回应,这是正常执法,还称“不知道车主喝药”……言语间,透露着“事不关己”的冷漠。这样的“巨额罚款”完全无视车主承载力,就“挟权要价”,将人逼到绝路,这难道不是一种“草菅人命”么?眼看着车主要服药,执法者竟不予劝阻,还恶语刺激,直到现在,负责人都无愧意,竟拿“正常执法”说事,这简直是没有一点怜悯之心,就算是在公正执法的过程中做出这样的事也是为大众所不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