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山:“反腐新规”让“裸官”真“裸”


作者:梓山 

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起草组成员、中纪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昨日解密“反腐新规”:将抓紧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加强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此外,制定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12月2日南方都市报)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反腐倡廉纳入议事日程,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体现,是反腐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上的体现。制定和出台的“反腐新规”,必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力的透明公开与监督机制的健全,必将使“裸官”在阳光下真“裸”。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些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裸官”,甚有者“逃官”,这种“裸官”、“逃官”现象的出现,其原因大致为:某些官员信仰上出现了危机;监管制度不健全;官员的权力过大,给贪官为所欲为创造了条件;社会风气不正,导致很多拉贪官下水的“纤夫”存在;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睁只眼闭只眼,给了贪官们 “可持续”钻空之机;对贪官的处理不当。

公职人员作为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代表,公权力的行使者,将配偶子女和存款转移至境外,孤身在国内任职就表现出对国家前途的不信任,其对国家和人民的忠诚度就非常值得怀疑,也就很难指望其能恪尽职守。“裸官”不仅方便了贪官腐败和出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助长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也暴露了干部监管上的盲区,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同时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

根据李雪勤介绍,国家接下来要着力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抓紧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加强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制定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

如此,中央势必将出台一个全国统一的管理“裸官”的制度。可以肯定的是,只要加强监管,做到公开和透明,那些“裸体做官”者,就真的会成为众目睽睽之下的“裸体”,在阳光下“一览无余”,他们再想用“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从容不迫地为自己外逃做准备,也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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