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成员、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发表署名文章《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文章指出,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面临六大主要任务,其中就包括“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方向包括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将合同工、临时工坚决调离执法岗位。(11月30日,北京晨报)
随着行政法治的发展,立法对编制进行从严控制,由于承担社会管理事务的增加,部分部门不得不雇佣临时工代替正规工作人员的,临时工数量正在飞速的增长。由于身份、编制、社会背景的不同,久而久之,不平等的分工悄然形成:脏活、累活都让临时工干,正式的公务人员则坐在办公室。临时工也成了“替罪羊”、“挡箭牌”的代名词,野蛮执法是临时工干的,公文造假是临时工造的,强拆民宅是临时工干的……
目前在城管等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部门,存在大量招募雇用的“临时工”,要么来自体制内的关系户,暂时解决工作岗位,“狐假虎威”现象存在;要么则是来自社会底层,教育水平不高,个人素质不齐,让这样的群体直接参与执法,很难做到恪守法治底线,冷静克制地执法。同时,因为编制的不确定,“大不了就不干了”的观念存在,使其“主人翁”意识不强,因而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冲动行事,任意妄为,很容易出现“越界”和“越权”现象。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文章的出台,昭示了中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坚定决心。李克强总理明确表态,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彻底清理政府部门的“临时工”也是形势使然。招聘“临时工”既容易导致权力寻租和某种灰色交易,也在权力外包过程中导致基层乱象丛生,还会助长相关单位和编制内人员的慵懒作风,更直接加剧了有关部门人员冗多、财政负担过重。同时,在官民矛盾冲突不断凸显的背景下,“临时工”群体的生存境遇也更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
因此,笔者认为,只有推进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机构改革,严肃编制管理,加大对“吃闲饭”的岗位进行清理力度,动真格清理“临时工”,才能有效规范行政执法队伍,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从根本上提高工作效率,节省行政经费,进而遏制不正之风的蔓延。
(文/圈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