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昨日发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其中指出,要整合已有相关制度规定,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办理工作条例》(下称《条例》),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规范办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腐败案件。(《网易新闻》,11月30日)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反腐力度,高官落马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这一方面缘于各级纪委坚持严厉查处,“拍小苍蝇,打大老虎”,另一方面,网络举报,网络反腐,也功不可没。像以往“雷政富、邓文高”等官员纷纷落马,今日爆出的“雅安书记、市长双双被调查”,就是网络舆论的“功劳”。
随着我国反腐声势的日益浩大,形势出现的新变化,仅仅依靠传统的反腐形式,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
以往的举报途径,存在很大的弊端。无论是写信、打举报电话,还是直接到纪委检举揭发,都直接造成举报人心理上的负担,一旦身份暴露,容易遭到腐败分子的打击报复,不少腐败分子因此而逍遥法外。
网络反腐,作为一种群众监督的新形式,借助互联网人多力量大的特点,更容易形成舆论热点,成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力补充。网络上发贴、发微博反映腐败问题,已经成为纪委的重要信息来源。
但是,就目前来看,新的反腐机制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虽然中央和中纪委制定了多项党内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但仍然相对零散,有些规定甚至与现时的法治要求、信息公开要求不符,跟不上反腐形势的发展。
中央此次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办理工作条例》,在整合已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对办案程序、规范办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作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健全网络举报、网络反腐机制,无疑为我们的反腐工作又注入了一剂“强心剂”。
随着网络举报机制的日益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反腐必将成为新一轮的反腐“利器”。越来越多的民众将“有话敢说”,贪污反腐败分子将“无处藏身”。当然,我们也应当警惕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络“公报私仇”,进行恶意诽谤和诋毁。
另外,我们还应看到,网络反腐是一把“双刃剑”,不能把网络反腐作为反腐工作的唯一依靠。只有合理利用网络反腐这把“利器”,才能真正肃清我国的干部队伍,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文/冷清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