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所担当方能搭起信任的桥梁

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成员、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昨日在《光明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文章指出,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面临六大主要任务,其中就包括“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方向包括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将合同工、临时工坚决调离执法岗位。(《人民网》,11月29日)

近年来,有一些身影经常活跃在行政执法工作的第一线,尤其在一些负面事件报道后,无论是暴力执法还是公车私用,似乎在追究责任的时候他们总会出现并承担责任,他们的名字叫“临时工”。其实自从1995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的概念;同时行政法规的出台也表明,执法必须法律授权,而某些行政部门招集的这些所谓“临时工”法律是没有授予他们执法权力的,他们是越权执法。将所有责任推给临时工,对某些部门貌似是一种维护自身形象,规避责任的“妙招”,而在这种自欺欺人的“妙招”背后,折射出的是某些执法机关责任心缺失,没有担当的心态和表现。

莫把人民当“愚民”,把临时工当做“遮羞布”的把戏其实糊弄不了谁,就像童话里皇帝的新衣,即使没人说出来,但大家心里都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而糊弄的次数越多,群众也在糊弄中逐渐麻木,政府的公信力也就越来越低。不负责任的政府部门是不会得到群众信任的,现如今,国家正式对违规临时工进行全面清退,把这张自欺欺人的“遮羞布”摘了下来,对行政部门来说其实反而是件好事,没了“遮羞布”,政府部门就得从自身着手,扛起责任来,要以有所担当的心态来规范自身的行为和风气,用担当为基石搭起信任的桥梁,重塑政府形象,

(文/风过青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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